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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傢解讀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

央廣網北京5月1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北京首部停車法規《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從5月1日起已經正式施行。條例中對停車管理、停車收費等熱點話題都有瞭明確的規定。比如,關於居住小區內停車位不足,小區內停車收費若要漲價,誰說瞭算等問題,這部停車法規都給予瞭明確規定。

對於住宅小區停車亂收費等問題,《條例》能否成為維權“利器”?

北京有不少老舊小區,沒有地下停車場,地面停車位的數量也不多,私傢車的數量不斷增加,導致小區裡停車混亂,占道、占用公共設施現象多,既影響通行,也存在安全隱患,還缺乏物業管理。有部分小區帶頭成立瞭居民準物業自管小組,這種居民自管模式也很快在相鄰的小區推開,這種模式在一些小區實施的效果不錯。但是在采訪的過程中,記者發現,有個別小區的自管工作遇到瞭瓶頸,因為缺少法律支持,自管小組在處理糾紛的時候遇到瞭很大的難題。

業主彭大媽是一個無物業小區的自管小組成員,她介紹,早年間她們小區停車秩序亂,為瞭緩解停車難,社區在2013年帶頭做瞭入戶調查,有2/3以上住戶投票願意成立停車自管小組,彭大媽在那時也被選成瞭五名自管小組成員之一。小區車位改造的當時比較順利,最終劃出瞭一百多個車位,但是自管小組在通知居民交費的時候卻產生瞭問題。

彭大媽介紹,為瞭催交停車費,他們經常和車主發生矛盾,有個別車主既不願意交費,態度還特別蠻橫。更讓人無奈的是,因為有關法律和條例的缺失,自管小組拿這些不交費的車主也沒有辦法,有的車主和自管小組的分歧已經存在瞭五年,彭大媽也一直在尋找解決辦法。她發現,《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似乎給瞭小區車自管一個說法。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居住小區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指導下,可以成立停車自治組織,對居住小區內停車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服務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停車自治成本費用、停車設施建設等,費用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在居住小區內公示。

小區停車自管組織能否根據這個條例來讓車主進行交費?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分析認為,《條例》本身允許小區停車自管組織收取一定的費用,因為該費用是自治成本。當然,前提是其成立的程序合法。另外,既然成立瞭自治組織,那麼就要和整個小區的業主簽訂相關的協議,經過雙方約定同意之後,以《條例》作為一個基本的法律依據,就可以要求每位接受自治停車服務的業主,如果業主接受瞭停車服務,就應當按照約定的標準支付相應的成本費用;如果沒有支付,則可以探索通過強制性的判決等方式要求支付。

一般有物業的小區,如果有車主拒交停車費,物業是車位的管理主體,有權起訴。但對於停車自治組織是否有這種權利,社區維權專傢陳鳳山認為,《條例》對其的規定並不是很明晰,主要在於沒有對停車自治組織給一個清晰的定義,也缺乏明確的上位法依據。在沒有明確的規范之前,如果業主拒交物業費,停車自治組織會將會陷入難以為繼的局面,單靠訴訟解決,成本比較高。因此,他認為,如果《條例》把自治組織與《物權法》對接起來,將其設定為比如業委會或者業委會設定的下屬機構,可能其法律地位包括行使的職責會更加充分。

《條例》規定,居民可以通過自治方式管理停車。在法律配套方面,李斌認為,應該明確自治組織成立程序及主體,包括和業主之間的關系。另外,對於自治組織的定性,以及以什麼樣的資質進行相關的費用收取等方面需要相關法律依據的支持。

不少業主最為關心的問題還有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不能夠滿足業主停車需求怎麼辦,小區停車收費如何來定價,小區內停車收費如果說要漲價,誰說瞭算等。

先關註一個案例,某小區日本長崎甘香枇杷禮盒|日本長崎甘香枇杷禮盒批發從交房至今,臨時停車費一直是按24小時內10元封頂收取,近期小區物業卻突然在小區內貼出公告稱,要將臨時停車費漲到每小時3元,24小時45元封頂,公告中隻註明漲價費用,沒有說明漲價原因,不少業主對物業突然漲價的做法不滿。

針對小區內停車收費若要漲價,誰說瞭算?等問題,新規作出明確規定:調整居住小區內業主共有的停車泊位的收費價格時,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違反規定,未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居住小區停車收費價格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萬元罰款。

陳鳳山分析,《條例》中采用瞭“共有”這一概念,無論是在物權法中,還是在國務院相關規定中,這都意味著要由雙過半數業主來共同決定。從這點來講,新規與以前沒有區別。不過,新規將以前的“共用”改為“共有”,意味著明確瞭道路、綠地等臨時停車的設施設備如果漲價,物業公司不能單獨說瞭算。另外,陳鳳山指出,新規將地下車庫或產權有爭議的車位漲價的權利歸給開發商,從某種意義上講,使業主的權利較以往縮小,但這使得如何解決雙方爭議更加明晰。

如果有小區物業或開發商存在單方面漲價行為,在新規已經施行的現狀下,業主應如何維權?對此,陳鳳山表示,要從兩方面來考慮。一方面,如果是物業單方面漲價,那麼顯而易見是違法的,業主應向行政機關舉報。其一可向住房機關舉報,其二可向物價部門或發改委舉報。新規明確房管部門就物業對共有部分車位的漲價有處罰權。另一方面,如果是開發商單方面漲價,按照新規,對於開發商所有的車位,開發商有權漲價。

收取的停車費到底屬於物業還是業主?李斌認為,收取的停車費要看產權歸屬於誰,誰就有權來支配這個費用。物業公司隻是受業主的委托進行物業管理,並且收取相關物業費用。如果車位屬於小區業主共同共有的,那麼共同共有所產生的所有收益都應該由業主共享,但是業主共享時,應當向物業的管理人支付相關物業費用。如果產權並不是業主,要看誰是產權人,誰投資誰受益。

關於小區的停車位交付及銷售時間,還有定價是否合理等問題,法律上是否有明確規定?李斌說,此次北京市的機動車停車條例明確規定,新建改擴建公共區域,包括住宅小區,停車設施應當和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以及同時交付。但之前並沒有類似的規定,這就意味著如果這是一個新建的小區,產權車位規劃范圍之內用於停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應該是屬於開發商的。既然屬於開發商,開發商要建設房屋,同時要建設配套停車位,那麼停車位什麼時候交付?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選擇賣、出租或者附贈,都是開發商作為產權人的一種合同自由。在價格方面,這都是市場定價,市場定價隻要沒有明顯的違背《價格法》的規定牟取暴利,可能價格監管部門也不能直接介入。

對於業主來說,停車位不一樣,收費的價格也不太一樣,比如在一個住宅規劃小區內,業主共有的停車位如果要漲價,按照北京市新停車條例的規定,需要經過“雙半數”以上的同意,第一是房屋的占有面積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同時人數是業主總人數過半,因為《物權法》的規定是這樣的。對於一些不是業主共有的車位,其停車價格通常不屬於政府定價指導價,而是屬於市場調節價。這個價格是否合理,能否被業主接受,主要是由它的地理位置、服務質量等因素共同決定的。

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怎麼辦?新規第十二條規定,既有居住小區內配建的停車設施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並經業主同意,可以統籌利用業主共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設施。業主們如果有這類需求,具體該怎麼操作?陳鳳山說,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應該由20%的業主簽名,然後向街道辦遞交申請,再由街道辦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雙過半”業主表決同意來設置臨時停車位。但是在通常情況下,物業公司可能並沒有經過“雙過半”業主的同意,這肯定是違法的。

如果有業委會,業委會負責召集全體業主的20%來表決通過,再由“雙過半”業主表決同意來設置臨時停車位。但是如果把綠地修改為停車位,就還需要到相應的政府部門,比如規劃部門、園林部門包括住建部進行相應的手續變更。

《條例》中還規定,確因居住小區及其周邊停車設施無法滿足停車需求的,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組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行政等相關部門,在居住小區周邊支路及其等級以下道路設置臨時居住停車區域、泊位,明示居民臨時停放時段。影響交通運行的,應當及時調整或者取消。具體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此外,北京市逐步建立居住停車區域認證機制,停車人在劃定的居住停車范圍內停車,可以按照居住停車價格付費。具體辦法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對此,李斌認為,老舊小區本身停車位配建不夠,而如今我國汽車保有量又很大,《條例》根據北京的具體情況作出這樣的規定,如果在配套措施的支持下能夠有力貫徹,可以緩解停車難的問題。在小區周邊支路及其等級以下道路設置臨時居住停車區域、泊位,意味著要根據停車狀況是否會對道路交通擁堵產生影響進行動態調整,如果影響交通,就整改取消,如果不影響,就滿足周邊小區、尤其是老舊小區一些業主的停車需要。在李斌看來,有瞭這樣的地方性法規日本溫室御葡萄|日本溫室御葡萄批發,相關政府部門會出臺相應實施細則和規范,保障新規能夠確實緩解停車難問題。

新規中還有哪些值得關註的內容?陳鳳山表示,除瞭以上這些規定外,新規中值得關註的是小區周邊車位如何管理。在北京市很多小區周邊的車位,有些停車公司,它擅自擴大停車收費的車位的數量,甚至於比如說前面這次條例的規定可以免費停一定時間。台中櫻桃禮盒|台中櫻桃禮盒批發那麼從我現在這一段時間停車上來說,幾乎沒有收費員去按照這個停車收費的規定去免這段時間的收費,這個容易造成新的爭議點。希望公安機關、行政機關盡可能快地向相關經營單位普及法律法規知識及依法制止違規收費行為。

李斌認為,值得註意的是停車設施經營單位遵守的規定,比如收費標準一定要公示,同時明碼標價,對於所謂的違法行為已經給予瞭相應處罰性的規定。所以作為業主,首先要關註哪些行為是必須要做的,哪些行為是停車場經營單位不可以做的,如果做瞭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哪個主管機關將有權對它進行處罰。這樣可以在發生違法行為的時候,可以及時地向相關部門進行檢舉揭發去控告它,從而規范經營行為,來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


停車收費新政首日舉報量攀升

5月1日是北京市執行停車收費新政的第一天。按照最新收費政策,停車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據市價監局統計,1日北京市停車收費的舉報咨詢量明顯上升,舉報量達21件,咨詢量達113件。



2018-05-03 09:09:00


小區停車費大漲 該不該恢復政府指導價?

有句話叫“買得起房,停不起車”,這說的就是停車位的事。停車難、停車貴,是大城市普遍存在的難題。



2018-03-10 14:48:00


沈陽新規:停車費不明碼標價無票據可拒交

沈陽市出臺新規定,停車場或者道路泊車位的經營者如果不明碼標價,或者不能按規定提供有效票據,停車人可以拒絕交費。



2018-01-10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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